青岛市软件与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

2020-03-22 20:13:24 卓越互联

青岛市软件与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重点支持具有显著的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和行业带动性的项目,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青岛市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支持对象及条件。
二、申报重点
重点支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项目、物联网应用和产业示范项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电子信息产品类项目。
(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
1、软件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在青岛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内建设的软件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包括软件开发平台、测试平台、动漫渲染平台、仿真模拟环境和人才培训)建设项目,双回路供电系统、智能园区系统、宽带网络通道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给予扶持。
2、软件企业上规模奖励。对年软件业务收入新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软件企业,年软件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的企业,新入选“中国软件100强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十大创新软件企业”的软件企业给予奖励。
3、软件人才培训补助项目。对在青岛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内设立的、从事软件人才培训的专业机构或企业给予补贴。
4、软件研发项目。
(1)嵌入式软件。重点支持工业装备、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信网络、交通运输、环保监测、物联网等重点领域的嵌入式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研发和产业化。
(2)工业软件。重点支持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辅助制造、制造执行管理系统、集成制造系统、过程控制系统、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绿色制造等软件研发和推广应用。
(3)行业解决方案。重点支持交通、物流、旅游、财税、电力、医疗、安监、环保等行业解决方案的研发与产业化。
(4)基础软件。重点支持面向新型网络应用需求的新一代搜索引擎及浏览器、网络资源调度管理系统、智能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系统、云计算平台等网络化关键软件、面向行业的实用型数据库的研发与应用。
(5)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重点支持信息系统设计的研发与产业化。
(6)网络增值服务。重点支持面向下一代网络、移动互联网等软件产品、应用平台的研发与产业化。
(7)数字内容服务。重点支持内容制作系统、内容管理平台、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
(8)云计算。重点支持虚拟化技术、云计算管理、云存储、云中间件以及云安全等云计算关键技术、基于云计算平台的软件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9)集成电路设计。重点面向通信网络、消费电子、工业装备、信息安全等领域的高端通用芯片、网络通信芯片、数模混合芯片、信息安全芯片以及重点领域专用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5、软件应用示范项目。市、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实施的信息化项目、工业企业实施的信息化项目。
(二)物联网应用、产业示范项目
1、在生产制造、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社会信息化等领域中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改造生产流程、促进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的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
2、物联网终端产品、系统装备、条码识读设备、传感器及其网络通信模块设备的产业化项目。
3、智能传感器、高频RFID、传感器网络和节点感知技术,物联网信息安全、中间件、嵌入式系统、海量数据存储与处理、标识编码等技术研发项目。
4、物联网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及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公共服务领域的移动支付、网上交易、基于IFRD技术应用的数字交换与管控系统研发应用项目。
(三)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
1、信息技术应用及信息化综合集成。工业企业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工艺流程、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业务环节信息技术应用以及综合集成。
2、产品信息化和服务型制造。支持提高工业产品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工业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支持工业企业基于工业产品的信息化。
3、面向产业服务与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服务。支持针对研发设计、企业管理、共性技术、工业物流、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环节,面向产业链、产业集群、行业性和区域性信息化服务。
4、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骨干企业为主导的企业间(B2B)电子商务、企业和消费者间(B2C)电子商务、农村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移动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应用及示范项目。
5、社区信息化项目。社区(农村)信息化管理、智能小区建设、地理信息系统、社区便民服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社区信息化项目应用与推广。
(四)电子信息产品类项目
1、网络化、智能化和节能环保的家电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2、低功耗、小型化和高性能的新型传感器和光通信器件等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研发。
3、信息技术在工业控制领域的应用及智能化设备的生产与产业化。
4、有机发光显示器(OLED)、3D显示关键技术研发,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等关键技术;LED背光源和LED照明用衬底材料、外延片、芯片、封装等研发及产业化。
5、新一代移动通信和下一代宽带互联网核心关键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
6、数字家庭智能终端、地理信息和北斗卫星应用相关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
7、集成电路研发设计技术,计算机及网络、通信、数字音视频用关键芯片、工业控制芯片等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及先进工艺技术。
三、申报要求
1、专项资金预算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各申报企业登录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网站(http://www.qdeic.gov.cn)“在线申报”栏目注册申报,也可以通过青岛中小企业信息网登录申报,具体申报流程按照项目申报说明操作。
2、项目申报企业实事求是地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电子版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两个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应的审计报告、企业相关认定证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等影印(扫描)件,每个企业限报项目一个。
3、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8月16日前将推荐意见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财政局。
4、逾期不予安排。
四、咨询联系方式
市经济信息化委:
项目类别    责任处室    电话
物联网应用、产业示范项目类    网络与信息管理处    85913071
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类    信息化推进处    85913082
社区信息化项目类        
电子信息产品类项目    电子信息处    85913398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项目    软件与信息服务处    85913072
市财政局企业处王宾,电话:85855859